浙東鋁業污水排放超標 遭環保局罰款27.50萬元 |
中國網財經5月8日訊 5月5日,浙東鋁業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顯示,2016年10月25日,上海市金山區環保局執法人員對浙東鋁業污水總排放口排放污水進行采樣檢查,經上海市金山區環境監測站對水樣進行檢測,色度為128倍、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53mg/L,均超過《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上海市金山區環境保護局依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向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給予27.50萬元的處罰。 浙東鋁業稱,公司已依照環保部門的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且已繳納罰款,此次處罰對公司生產經營未產生重大影響,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 浙東鋁業表示,接到該決定書后,已加強各類環保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轉,確保各項排放指標達標,確保所張貼的警示標志均符合標準化要求。并就本公司污水排放納管與地方政府及水務部門進行協商溝通,力爭早日實施納管,公司與各方積極協調后續納管工作落實情況。 |